(1)本工法有必要遵照執行的現行標準、標準、規程
①《民用建筑電氣規劃標準》(JGJ16-2008)
②《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統一標準》(GB50300-2013)
③《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能標準》(JGJ80-2016)
(2)質量操控
每段母線槽的金屬外殼間應連接牢靠,且母線槽全長與維護導體牢靠連接不應少于2處與接地(PE)干線相連接。接地址應設在顯眼處,并做好標識。
分支母線槽的金屬外殼末端應與維護導體牢靠連接。接地干線應契合規劃和標準要求。
直線段母線槽長度超越80m、每50m~60m宜設彈性節,避免母線自然彈性。母線槽跨越建筑物變形縫處時,應設置補償裝置,避免母線受建筑沉降影響。
由于選用的是加強型母線槽吊架裝置,水平裝置的吊架距離不宜大于4.5m。
母線槽與吊架鋼板間選用鋼板條固定,母線槽連接件,螺栓固定緊固無遺失,螺母坐落母線槽外側;當母線槽與吊架固定時,有相互間絕緣的做防電化腐蝕辦法。
吊架應焊接結實,無顯著變形。焊接前厚度超越4mm的吊架、鐵件應打坡口,焊縫均勻平坦,焊接質量應契合要求。
母線槽調試通電
①關閉、插接母線裝置結束后,應整理、清掃干凈,用兆歐表測驗相間、相對地間的絕緣電阻值,并作好紀錄。母線的絕緣電阻值有必要大于0.5MΩ。
②加強型母線槽吊架裝置結束后,暫時不能送電運轉時,應先查看設置顯著的標識、標志是否正確,以避免錯裝置。
③經查看和測驗契合規則后,送電空載運轉24h無異常現象,做好試運轉記載,合格后,辦理交接檢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