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線槽的規格范圍
本規格標準標準規定了密布絕緣母線干線系統(母線槽)及其插接式饋電箱(以下簡稱饋電箱)的術語、技能要求和實驗辦法等。
本規格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交流至660V,頻率為50Hz或60Hz,額定電流至5000A的三相母線槽,以及配套用的饋電箱。
本規格標準不適用于母線槽中所選用的自成一體的元件,如自動空氣開關等,其應符合本身的技能規格。
2母線槽引證規格
下列規格所包括的條文,經過在本規格標準中引證而構成為本規格標準的條文。在規格出書時,所示版別均為有效。所有規格都會被修訂,運用本規格標準的各方應討論運用下列規格最新版別的可能性。
GB4208—1993外殼防護等級
GB5581——1985電工用銅、鋁及其合金母線第1部分:一般規定GB5582——1985電工用銅、鋁及其合金母線第2部分:銅母線GB5583—1985電工用銅、鋁及其合金母線第3部分:鋁母線
GB7251.1—1997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操控設備第1部分:型式實驗和部分型式實驗成套設備
GB7251.2—1997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操控設備﹑第﹒2部分:對母線干線系統(母線槽)的特別要求
JB/T3085—1999電力傳動操控設備的產品包裝與運輸規程
JB/T3752.1—1999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操控設備﹐產品類型編制辦法第―1部分:低壓成套開關設備
3母線槽相關的術語、類型代號
3.1術語
本規格標準專用術語及其界說如下。
3.1.1密布絕緣母線槽
將裸母線用絕緣材料覆蓋后,緊貼通道殼體放置的母線槽。
3.1.2饋電式母線槽
饋電式母線槽是由各種不帶分接設備(無插接孔)的母線干線單元組成,它用來將電能直接從供電源處傳送到配電中心。
3.1.3插接式母線槽
插接式母線槽由帶分接設備的母線干線單元和插接式饋電箱組成,―它用來傳輸電能,并可引出電源支路。
3.1.4戶內型母線槽
適用于在建筑物內安裝的母線槽,該建筑物維護母線槽不受日曬雨淋。
3.1.5戶外型母線槽
適用于露天工作,不受天氣干擾的母線槽。
3.1.6分接設備
為了使分接單元與母線干線銜接,在母線上所設置的設備或所采取的結構措施。
3.1.7端蓋
一種停止和封閉母線槽終端的設備。
3.1.8橫向隔板
一種分隔板或其它防止空氣或潮氣在母線槽內自由流動的維護設備。
3.1.9直線形母線干線單元(直線段)
形狀為直線的母線干線單元。
3.1.10L形母線干線單元(L形接頭)
形狀為直角的母線干線單元,它含有水平L形母線干線單元和筆直L形母線干線單元。3.1.11T形母線干線單元(T形接頭)
形狀為T形,能在三個方向上與其它母線干線單元銜接的母線干線單元,分為水平式和筆直式兩種。
3.1.12X形母線干線單元(X字形接頭)
形狀為X字形,能在四個方向上與其它母線干線單元銜接的母線干線單元。
3.1.13Z(偏置〉形母線干線單元(Z形接頭)
在母線干線上具有偏置(平行位移)的母線干線單元。
本規格標準除專用術語外,引證了GB7251.1,GB7251.2中與本規格標準有關的名詞、術語。
3.2類型代號
母線槽的類型應符合JB/T3752.1的規定。
4.母線槽的技術要求
4.1母線槽的運用條件
4.1.1正常運用條件1.1.1周圍空氣溫度
周圍空氣溫度不得超越+40℃,而且在于24h內其平均溫度不得超越+35℃,周圍空氣溫度的下限值為一5℃。
4.1.1.2大氣條件
空氣清潔,在最高溫度為+40℃時,其相對濕度不得超越50%。在較低溫度時,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濕度,例如:+20℃時相對濕度為―90%。但應考慮到因為溫度的變化,有可能會偶然地發生適度的凝露。
4.1.1.3海拔高度
裝置場所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越2000m。
4.1.1.4污染等級
污染等級按GB7251.1—1997中1.2.3的規則選3級。
4.1.2特殊運用條件
當存在下述任一特殊情況時,必須在詳細產品規格中規則或由用戶與制作廠洽談處理。
4.1.2.1與1.1規則的溫度、濕度、海拔高度不相同。
4.1.2.2在運用中,溫度或氣壓急劇變化,以致在裝置內易出現異常的凝露。
4.1.2.3空氣被塵土、煙霧、腐蝕性微粒、放射性微粒、蒸汽或鹽霧嚴峻污染。
4.1.2.4暴露在強電場或強磁場中。
4.1.2.5暴露在高溫中,例如太陽的直射或火爐的烘烤。
4.1.2.6受霉菌或微生物侵蝕。
4.1.2.7裝置在有火災或爆炸風險的場所。
4.1.2.8遭受激烈振動或沖擊。
4.1.2.9裝置在會使載流容量和分斷能力受到影響的當地,例如將設備裝置在機器中或嵌入墻內。
4.1.2.10為處理電和輻射的攪擾而采取的恰當辦法。
2母線槽的裝置條件
4.2.1過電壓類別(裝置類別)
過電壓類別符合GB7251.1—1997中7.6.1的規則,定為IⅢ、Ⅳ級。制作廠家應在運用說明書中給出。
4.2.2裝置方法應根據母線槽制造廠的安裝說明書進行安裝。
5.母線槽的額定參數
5.1額定電流
母線槽的額定電流值應為表1中的標準值之一。
5.2額定工作電壓
母線槽中母線槽的額定工作電壓應是交流380v、660V。
5.3額定絕緣電壓
母線槽的額定絕緣電壓是與介電強度試驗、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有關的電壓值。除非另有規定,電路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允許超過額定絕緣電壓。
5.4額定頻率
額定頻率為50Hz或60Hz。
5.5額定短時耐受電流
母線槽的額定短時耐受電流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該母線槽電路在ls能耐受的電流(方均根值)。具體數值制造廠家應在產品技術條件中給出。
5.6額定峰值耐受電流
母線槽的額定峰值耐受電流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母線槽能耐受的電流峰值。其值為表5.4中的短時耐受電流(方均根值)與系數n的乘積。
6母線槽的結構要求
6.1總則
母線槽分為插接式密集絕緣母線槽和饋電式密集絕緣母線槽,并分別由各種母線槽單元組成。母線槽的結構必須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維修容易,同時應能承受本標準規定的機械、電和熱應力的材料構成,材料應進行合適的表面處理或采用合適的防腐蝕材料。
6.1.1機械負載
母線槽應滿足GB7251.2—1997中7.1.1.1~7.1.1.3的要求。
6.1.2母線槽干線單元
母線槽干線單元的結構應將母線用絕緣材料分相包覆(除插接和連接部位)后,緊密地裝入外殼中,母線槽可根據要求設置1~3個插口。
6.1.3母線槽連接
母線槽單元間連接處所用的螺柱、螺帽及墊圈應采用具有足夠強度的電鍍層的鋼制品或銅合金制品。
6.1.4插接式饋電箱
一、插接式饋電箱按用途分類,有以下幾種型式:
a)直接與電纜聯接,不安裝其它電器元件的饋電箱;b)內裝有斷路器的饋電箱;
c)內裝有閘刀開關等的饋電箱;
d)內部不帶開閉元件,只裝有熔斷器、按鈕或其它電器元件的饋電箱。1.2插接式饋電箱的結構,必須符合以下各項要求;
a)饋電箱的插接頭插入帶分接裝置的母線干線單元時,與母線槽的機械連接應牢靠,電氣接觸應良好,而且其結構應使其自身易于插入和拔出,應保證插―50次后仍能正常工作;
b)饋電箱內的操作機構應靈活、可靠;
c)饋電箱所配用的各種電器元件均應符合其自身的產品標準;d)饋電箱的構造應保證電纜和電器元件的安裝、維修方便;e)饋電箱內所有零部件的安裝均應牢固安全;
f)饋電箱上應有不準帶電插拔的裝置或警告指示。
7.母線槽中設備材料介紹
7.1外殼
母線槽外殼材料應選用能滿足本標準
7.1.1要求的金屬材料,外殼相互連接部件間可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但對用螺栓連接的外殼應保證電連續性,外殼上所用全部緊固件應有良好的防腐鍍層,外殼表面(除用鋁或鋁合金制的外殼外)應涂上無眩目反光的覆蓋層,其顏色應均勻一致,整潔美觀,不得有起泡、裂紋或流痕等缺陷。
7.2導體
a)導體應采用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載流能力的銅、鋁及其合金材料;b)導體必須采用符合GB5581~5583要求的材料。
7.3絕緣材料
a)絕緣材料應具有不低于1要求的耐熱性能,且應具有不低于5和6要求的絕緣性能;
b)用于支撐母線的絕緣零件還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c)絕緣材料應選用有足夠耐老化能力的材料。
7.3外殼導線用端子
母線槽外接導線用端子應符合國家標準GB7251.1—1997中7.1.3的要求。
7.4電氣間隙、爬電距離
母線槽內不同極性的裸露帶電導體之間以及它們與外殼之間的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應不小于表的規定。
7.5外殼防護等級
母線槽中母線槽外殼防護等級符合GB4208規定的IP40要求。
8.性能要求
8.1母線槽的母線槽溫升
對母線槽進行試驗,各部位的溫升不應超出的規定。特殊情況下在不影響絕緣材料的絕緣性能和使用壽命時,可適當提高溫升值。
8.2對母線槽觸電的防護措施
8.2.1對直接觸電的防護
母線槽對直接觸電的防護要求應符合GB7251.1——1997中的規定。
8.2.2對間接觸電的防護
對間接觸電的防護要求應符合GB7251.1—1997中的規定。
8.2.3接地端子
母線槽單元應有接地端子,同時應有牢固的接地標志。接地端子應由導電良好的材料制成并應有防腐措施,且安裝在易于接近的地方。
母線單元外殼上任一未涂漆點與接地端子間的連接電阻值必須足夠低,以保證母線槽的安全運行,其電阻值應在有關技術文件中給出。
8.3短路強度(承載短路電流能力)
在額定參數范圍內,母線槽應能耐受規定的額定短時耐受電流和額定峰值耐受電流時產生的熱應力和電動應力。短時耐受電流的數值應在產品標準中規定。額定短時耐受電流的峰值與額定峰值耐受電流應由系數n乘以短時耐受電流方均根值獲得,系數n的標準值和相應的功率因數見表4。
8.4電阻、電抗和阻抗
母線槽產品的電阻,電抗和阻抗的具體值應在制造廠的說明書或其它文件上給出。應符合GB7251.2—1997中要求。
8.5母線槽絕緣電阻
進行試驗時,母線槽標稱電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00Q/V。
8.6母線槽介電性能
在進行試驗時,母線槽及其饋電箱應能耐受表5規定的工頻電壓,歷時1min無擊穿和閃絡。
9.試驗方法
9.1.母線槽的一般檢查
一般檢查包括:
a) 檢查各種標志是否安裝正確、牢固、清晰;
b) 檢查銘牌上文字數據是否正確、清晰、完整;
c) 檢查結構設施、鍍層和外殼油漆質量;
檢查緊固件是否齊全并緊固。
9.2母線槽機械負載試驗
9.2.1水平負載試驗
水平安裝的母線應按GB7251.2—1997中8.2.10.1~8.2.10.3的規定進行水平負載試驗,GB7251.2—1997的8.2.10.1中第一個試驗的D為2m,第二個試驗的D、D,均為1.5m。
9.2.2試驗結果
試驗期間和試驗后,無論是干線單元還是干線單元連接點或其它部件都應無破裂,且外殼的變形沒有損害防護等級或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沒有減小到小于本標準的規定數值。試驗后不應有明顯的永久變形,例如:有影響進線單元和出線單元正確插入的傾向。
試驗期間和試驗后保護電路應保持其功能。
按GB7251.2—1997中8.2.10.1~8.2.10.3進行每一項試驗后,應根據GB7251.1—1997中8.2.2進行介電強度試驗。
9.3溫升試驗
a)母線槽的布置
按GB7251.2——1997中8.2.1.2布置。
b)溫升試驗
溫升試驗應在總長不小于6m,至少包含一個連接點的母線槽上進行。在帶電導體中試驗電流應大體相等。應防止在試驗部位產生不應有的空氣循環流動,如:將端頭封閉。另一溫升試驗應在連接于母線槽各個不同截面的分接單元上進行。―對于這一試驗,分接單元應通以額定電流而且母線槽應載有額定電流。
試驗所用外接導體的尺寸和分布應列入試驗報告。
試驗應進行足夠的時間使溫升達到恒定值(但不超過8h)。實際上,1h變化不超過1K時則達到了本條件。注:為縮短試驗時間,在試驗的第一階段,可縮短試驗時間加大電流,以后再減小到規定的試驗電流。在沒有使用條件的詳細說明時,分接試驗導體的橫截面應按GB7251.1規定。進行試驗時應用熱電偶測量溫度,周圍溫度為10~40℃。試驗結束,溫升實測值不超過本標準的要求,母線內絕緣沒有破壞,能正常工作,即認為溫升試驗合格。
10.母線槽的保護電路連續性試驗
10.1母線槽保護電路之間的有效連接驗證
用測量方法測量接地端子與母線槽外殼任一點間的電阻值,來判斷保護電路連續性,被測點應無非導電覆蓋層。測得的電阻值應符合標準要求。
10.2驗證保護電路的短路強度
一個單相試驗電源,一極連接在一相的進線端子上,另一極連接到保護導體的進線端子上(保護接地點),然后將一相的出線端與保護導體的另一端連接。如母線槽有單獨的保護導體,
應使用最近的相導體。對于每個有代表性的出線單元應進行單獨試驗,即用螺栓在單元的對應相的出線端子和相關的出線保護導體之間進行短路連接。
試驗中的每個出線單元應配有保護裝置,該保護裝置可使單元通過最大峰值電流和It電流值,此試驗允許用成套設備外部的保護器件來進行。
對于此項試驗,成套設備的框架應與地絕緣。試驗電壓應等于額定工作電壓的單相值。
10.3試驗結果
a)無論是單獨的母線槽或由框架組成的保護導體,其連續性和短路耐受強度都不應受到嚴重損害;b)除直觀檢查外,帶有保護器件的回路,再以出線單元的額定電流來做溫升試驗,應滿足本標準表的要求;
c)由母線框架構成的保護導體,在試驗后只要不影響電的連續性也未引起鄰近易燃部件燃燒,而接合處有小火花熔焊和局部發熱是允許的;
d)試驗后其保護導體的進線端子和相關的出線端子之間的電阻值應滿足標準的要求。
10.4短路強度試驗
10.4.1額定短路耐受電流不超過10kA的母線槽不要求進行短路耐受強度試驗。
10.4.2試驗安排母線槽應象正常使用時一樣安置。試驗應在一裝置上進行,該裝置至少包括一個母線干線饋電單元,該單元與適當數量的直線形母線干線單元相連接,其總長度不大于6m。
不包括在上述試驗中的其它型式的母線干線單元和分接單元應單獨進行試驗。對三相三線式母線槽應在三相回路中試驗,對于三相四線式的母線槽除在三相回路中試驗外,還要在中性導體與鄰近的導體所組成的單相回路中進行試驗。制造廠與用戶之間如無其它協議,中性母排試驗的電流值應為三相試驗的相電流的60%。
10.4.3短路電流值與持續時間
按GB7251.1——1997中8.2.3.2.4要求進行試驗。
10.4.4試驗結果
a)試驗后,導體不應有任何過大的變形,只要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仍然符合表―2的規定,而且變形不影響與分接單元的適當連接。母線的微小變形是允許的。同時,導體的絕緣和絕緣支撐部件不應有任何明顯損壞的痕跡。也就是說,絕緣物的主要特征保證了設備的機械特性介電性能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b)檢測裝置無故障電流指示;
c)連接母線用的零件不應松開,導體(母線)不應從輸出端分開;d)確保故障時防護電擊的保護導體的效力不被減弱;
e)在不損害防護等級、電氣間隙不小于規定數值的情況下,外殼的變形是允許的;
f)無須維修就能按8的試驗方法承受6表5的耐壓試驗;
g)組合在母線槽系統中的電器的狀態必須符合有關具體產品標準的要求。符合以上條件,即認為試驗合格。